統一發票對獎資料來源

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

立委:多張發票 多個中獎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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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:多張發票 多個中獎機會
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附表中,將經營電能、熱能、給水之營業定義為「公用事業」,範圍包括電燈公司、電力公司、電話公司、煤氣公司及自來水公司等。根據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」第四條,公用事業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,既然有消費,「當然應該開發票」,因為民眾多拿幾張統一發票就「多幾個對獎機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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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盧秀燕表示,營業稅法附表中,將水電、熱能、電信等早期國營事業定義為「公用事業」,依法可免開統一發票。她指出,目前電信業、煤氣公司早已民營化,舊法不合時宜,擬推動修法,未來這兩類事業必須開立發票。

盧秀燕指出,目前市面上如中華電信、遠傳或台灣大哥大等電話公司及煤氣公司早已民營化,不應該繼續列為公用事業,應開立統一發票。

盧秀燕認為舊法不合時宜,提出法律修正案,將營業稅法附表中的「電話公司及煤氣公司」由公用事業中剔除。

立委賴士葆表示,繳電話費時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,但既然有消費「當然應該開發票」,因為民眾多拿幾張統一發票就「多幾個對獎機會」。

但一位曾簽證公用事業財報的會計師表示,公用事業受到政府強力監管,財報都要經過會計師簽證,「營業稅和營所稅都很難逃得掉」。政府為了防止企業逃漏營業稅,而鼓勵人民索取發票,但「拿發票不是人民權利」,也不是所有有課營業稅的公司都得開發票,這樣說法是「本末倒置」。http://www.merit-times.com.tw/NewsPage.aspx?Unid=2780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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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發票-電子發票 統一發票增開發票 恐降低中獎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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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發票-電子發票
「電子發票」(e-Invoice)是政府近2年為配合環保政策,積極推動的新興措施,目的在以無紙化的發票,取代傳統紙本發票。 因此,所謂電子發票,即是指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,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、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。 對營利事業而言,使用電子發票可以節省開立、郵寄或遞送發票的各項作業成本,除縮短時程外,更省下統一發票倉儲空間,達到簡化資料整理、登錄等申報作業的目的。 對消費者來說,電子發票的對獎權益與傳統紙本發票無異,民眾可以透過載具,或過渡時期仍會在消費時提供的「紙本電子發票」,保障發票對獎權益。 【2012/10/15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 全文網址: 閱讀秘書/電子發票 | 稅務法務 | 財經產業 | 聯合新聞網


統一發票增開發票 恐降低中獎率

立委擬提案修法要求電信、瓦斯公司等泛公用事業要開立統一發票,財政部允諾評估是否修法,但這些公共事業的客戶多達千萬戶,業者擔心若要開發票,作業成本將大增。但也有不少民眾認為,拿發票可增加對獎機會。
立委盧秀燕上周四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,質疑為何包括菸酒公司、中油都會開發票,但電信與瓦斯等業者卻不用。
盧秀燕說,據她調查國內電信客戶二千九百餘萬,網路用戶也有六百七十萬,「通通不用開發票」,等於剝奪了民眾權益,她打算提案修法,張盛和當天允諾會回財政部研議。
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昨天指出,目前法令規定將每年營業稅總收入提撥百分之三作為統一發票獎金,上述未開立發票的公司,每年仍會繳交營業稅,並沒有逃稅,若增開發票,恐怕會大幅降低統一發票的中獎率。
財政部官員說,開立統一發票是為了防止業者逃稅、增加國家稅收,像近年財政部陸續要求多家小吃名店開統一發票,就是希望能增加國家稅收,但台電、台水、電信與瓦斯公司都有繳交營業稅,「逃稅機率很低」,開立發票對增加稅收幫助有限。
統一發票近年增開千萬獎項,民眾對獎的意願大增。台北市民張力維說,「有統一發票可以拿,何樂不為?」他說去中油加油都可以拿發票,為什麼繳電話費、水費、電費與瓦斯費就拿不到發票?拿發票可以對獎,捐給社福團體也不錯,他贊成修法,讓這些公司要開發票。
台電主管說,台電每兩個月要寄出九百萬封電費帳單,未來若要開發票,台電得先收到電費後,再另行寄出發票,不但作業程序複雜,費用也將大增,初估每年會增加一億多元的作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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